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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历史九上 第三单元(封建时代的欧洲)第9课 中世纪城市和大学的兴起


    “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”,这是中世纪时形容城市的一句谚语。 这是怎么回事?城市难道有不受封建领主控制的特权吗?生活在城市中的都是些什么人? 大学起源于欧洲,它既是培养高等专业人才的学校,又是学术研究的场所。最初的大学是怎么开办起来的?
自由和自治的城市
    西罗马帝国灭亡后,在长达 400 多年的时间里,西欧的农业、工商业普遍衰落,罗马时代的很多城市变成了废墟。 从 10 世纪起,西欧开始恢复,农业技术提高,农业剩余产品增加,商业贸易发展,人口增长,旧的城市开始复苏,新的城市不断产生。 那些以手工业和商业为中心的城市发展更快。意大利、法兰西、英格兰、德意志等,都出现了许多著名的城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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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新兴城市主要集中在交通便利、相对安全、能够吸引人们聚集的地区,如道路的交会处、港口、海湾、主教驻地等。 当商人、手工业者、农民不断被吸引到这些地方以后,市场和居民区逐渐扩大,最后形成了城市。 欧洲中世纪城市的规模很小,人口数量一般不超过 5000人。 13世纪时,英格兰最大的城市 伦敦只有 4万人左右,像法兰西的巴黎,意大利的米兰、威尼斯等拥有超过 5万人口的城市屈指可数。

    由于城市一般坐落在封建领主的领地上,因此,领主像控制庄园一样,对城市居民任意征税, 甚至要求居民像佃户一样履行义务。城市居民采取各种方式反抗,争取城市的自由和自治,常用的手段包括金钱赎买和武力斗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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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法兰西的琅城取得自治的过程最为典型。 琅城是法兰西东北部的一个城市,主教也是这里的领主,控制着城市。 琅城居民募集金钱,赎买了自治权,并建立了自治机构。但主教挥霍了赎金后,背信弃义,擅自取消了琅城的自治权。 1112年,愤怒的市民举行起义,杀死主教,此后又坚持斗争多年,琅城终于取得了自治地位。

    13 世纪,许多城市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自由与特权,成为自由城市。 在这样的城市里,市民是自由人,享有财产权,领主不得非法剥夺市民的财产,不得向市民任意征税。 部分城市还有权选举市长、市政官员,设立城市法庭,成为自治城市。 城市取得自由和自治权的形式,是从国王或领主手里取得“特许状”。 国王给在封建主领地上的城市颁发特许状,既削弱了割据势力,又获得城市的拥护。 但是,取得自治的城市并不能完全摆脱国王和领主的控制,城市贵族一般也都是国王的支持者。

城市居民的身份
    手工工匠和商人是城市的基本居民,他们一般是从周围农村的农民转变而来的。 很多人进入城市以前还是农奴,一旦进入城市,住满一年零一天,就获得了市民的身份,从此享有自由,领主无权强迫他们重新变成农奴。 随着更多的城市取得自由,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成了自由人,而且,城市工商业还为人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。 因此,越来越多的农奴逃离庄园,进入城市,促进了城市的发展。
    手工业者主要从事小商品生产,拥有简单的生产资料,自己和家属都参加劳动,靠出卖产品换取其他生活用品以维持生活。 家庭既是生产的作坊,也是店铺。商人专事商业和贸易,通常比手工业者富裕。
    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工商业的繁荣,市民阶层逐渐形成。 城市手工业者和商人不断分化,出现了富裕的大手工业作坊主、商人和银行家等, 他们成为早期的资产阶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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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为了避免同行之间的恶性竞争,维护行业的共同利益,同时防止封建领主的侵犯, 城市中都有行业组织,如商人行会和手工业行会。商人行会的行规严格限制外地人在城内经商, 强制执行统一的商品价格,禁止囤积居奇。手工业行会的行规也禁止外地手工业者及其产品进入, 规定本行业产品的制造工艺、规格、原料和用量,还规定工人的人数、工资与劳动时间。手工业行会的正式成员一般是作坊主, 行会招收的学徒没有报酬,学徒期满后成为帮工,才可得到报酬。 帮工通过行会组织的考核后可以取得师傅的资格,独立开设作坊。

大学的兴起
    11 世纪后,随着经济的发展,许多希腊、罗马的古典著作开始在西欧传播,阿拉伯文化也不断传入西欧。 12 世纪,西欧的教育与学术出现了新的气象,大学的兴起被认为是欧洲中世纪教育“最美好的花朵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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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大学”一词的本义是指一个团体或行会。 大学最初与中世纪城市中的手工业行会和商人行会的性质是一样的。 不同的是,大学是由教师或学生组成的保护自身权益的团体,后来逐渐用来指专门的教育机构。 西欧早期的大学有博洛尼亚大学、巴黎大学和牛津大学等。 位于意大利北部的博洛尼亚大学,是以学生组成的社团为基础建立起来的,社团得到教会的支持,掌握了学校的管理权,负责任免教师,监督教学计划。 对学生成绩的评估和学位的授予,则由资深教授掌控。

    12 世纪,巴黎出现了许多教会学校和教师私人办的学校。 教师私人办校必须从教会取得授课许可证。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利和经济利益,巴黎的教师组成教师行会,选举会长管理学校。 13 世纪,巴黎教师行会得到罗马教皇和国王的支持,自治权利得到保证。 大学的自治地位主要体现在免赋税特权、司法特权、教育自主权。 国王希望大学成为教育和文化中心,一般都尊重大学自治。教皇支持大学,但不允许异端言论。 在不违反正统教义的情况下,大学的日常教学和管理有相当大的自主权。司法特权指大学师生免受地方世俗法官审判, 而是按教会法规定由当地主教审理,或由大学法庭独立审理。

    当时,大学的基础课程包括文法、修辞、逻辑、算术、几何、天文和音乐。 学生学完基础课程之后学习专业课程,有法学、医学和神学。 大学的课程设置一方面仍受基督教会的影响,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。

    知识拓展:1345 年伦敦马刺业基尔特①规章
    第一,马刺业从业员每日工作时间,应自日出开始,直至新门外圣墓教堂鸣熄灯钟时为止,不得延长,因为任何人在夜晚工作皆不能如白日之精巧……
    第二,本基尔特任何人俱不得在星期日,或任何其他类似星期日之宗教节日将其所制之马刺悬挂于外, 而仅许悬挂一能表明其业务之标识。看货及出售货物亦仅许在店内为之,不得携出店外,或将门窗等开启,违者依前述条例处罚。
    第三,任何从事本行业之人,若非本城之自由人即不得在本城购买、建造或单独租赁房屋,亦不得开设店铺……
    第四,本行业任何会员所招收之学徒其学习期间俱不得少于七年,而此类学徒亦必须按照本城惯例进行登记。
    第五,倘有从事本行业之非自由人按照前条所述年代期限招收正式学徒,即应如前述之例予以处罚。
    第六,任何外国人或本城以外之本国人,除非获得市长、长老及管理员许可,列入本城市民名籍, 而且有本行业正直会员证明并担保其为人忠实,品行端方者,皆不得从事或利用本业。
    第七,本行业任何从业员,在星期六本城鸣午钟后即须停止工作,自此至次星期一早晨之前皆不得工作
        —刘启戈、李雅书选译《中世纪中期的西欧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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